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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

(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

(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三)报考地点

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5.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四)报名手续

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可以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通过专业目录查询相应的考试科目。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上海市:由同济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20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8 日至 19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二)复试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206月中旬由招生单位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按招生单位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