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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5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

2024-09-14 动态消息 硕士招生 博士招生 点击: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等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2.由考生本科所在高校的院、系、所、中心等思政相关部门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2025年全日制研究生现实表现样式表.pdf纸质版一份,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3.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4.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5年专家推荐书(博士).pdf)。

5.拟申请学院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见相关申请学院网站公告要求)。

三、流程

1.申请

(1)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学校及学院相关说明及要求,按照申请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提交给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各学院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见相关学院网站的通知。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所公布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名单、安排、形式、内容及办法等,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文件通知。

(3)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申请者复试时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申请攻读硕士的推免生,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5年9月开学时报到,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不得超过两年)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5)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履行保密义务,复试期间及复试结束后,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须确定并公布复试结果。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4)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四、其它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及学院要求考生提交的其他材料。

(3)2025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4)提供虚假信息,存在违规违纪。

(5)未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

2.所有申请者(含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生),也均须执行本文件要求。

3.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4.北航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解决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对于全日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有上级文件要求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此外,研究生校外培养期间,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学校异地研究院培养期间,由异地研究院负责提供住宿。

5.拟录取的推免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6.我校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