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负责发布本单位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含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且自主安排博士招生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招生单位网站动态,或直接咨询相关招生单位。
0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0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03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00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05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006计算机学院
007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008经济管理学院
009数学科学学院
010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01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012外国语学院
013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014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015宇航学院
017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019物理学院
020法学院
027化学学院
028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空间与环境学院
032航空发动机研究院
039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41微电子学院
043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