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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


向校外办理调剂的通知


一.关于调剂

凡未被我校拟录取且符合教育部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的考生,若需要向校外调剂,请于200845—5月15日期间,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进行调剂。

二.关于调取试卷

已被调剂单位拟录取的考生,需自行携带以下材料:

1.拟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接收函;

2. 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完毕的“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档案调出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申请表

3.凡委托他人办理的,考生应自写一份委托书,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

以上材料齐全,我校将考生初试试卷通过机要寄往拟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

        地点:北航办公楼东楼213房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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